為保證學生能夠在安全的環(huán)境里學習和生活,特制定此條例:
一、學生有事要請假,要有教師批準的假條,同時要明確請假的時間、返校時間、所去地點、所辦之事、聯(lián)系電話。
二、不準私自外出,更不能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內(nèi),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有關教師請示,批準后方可。
三、不準吸煙、喝酒、賭博、聚眾滋事。
四、住校生在節(jié)假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和舍務教師請假、匯報。
五、要時刻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交通規(guī)則。
六、不準私自使用學校的電源、電器設備及其它設備,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學;蚪處焻R報。
七、不準在宿舍內(nèi)使用蠟燭照明,不準將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物品帶入學校。
八、晚上就寢時,要關好門窗,不得將非住校生留校住宿。
九、注意飲食衛(wèi)生,不喝生水、不吃過期、劣質食品。
十、沒有學校組織批準,不得野浴、野炊。
十一、不準在窗戶邊打鬧,不準向窗外扔東西。打掃衛(wèi)生、擦玻璃時要注意安全。
十二、不準在樓梯上追逐打鬧。